
v.步行;陪...走;散步;偷走;走過
n.步行;散步;人行道
I missed the bus and had to walk home. 我沒趕上公共汽車,只好走回家。
The car's kaput we'll have to walk. 汽車壞了--我們只好步行。
I will walk you home. 我陪你走回家。
The children walk down the street hand in hand. 孩子們手拉手地在街上散步。
He just walked the street. 他剛剛走過這條街道。
用作名詞 (n.)After running for two miles he got to a walk. 他跑了2公里后開始步行。
Every morning he will have a walk along this river. 每天早晨,他總會沿著這條河散步。
The path through the forest is one of my favorite walks. 我最喜歡散步的小路就是穿過樹林的那條。
walk的基本意思是“走”,指除跑、跳以外的通過雙足交替運動而使身體移動的動作。
walk既可用作及物動詞,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。用作及物動詞時,可接表示人或動物的名詞作賓語,意為“教〔扶〕某人走路”“遛(馬、狗等)”; 接表示地點的名詞作賓語,意為“在…走動”; 也可接以形容詞充當賓語補足語的復合賓語。walk用作不及物動詞側重運動方式時常譯作“走(路),步行”,側重運動目的時常譯作“散步”,常伴隨表示距離、地點或方向的狀語。
walk可用作系動詞,后接形容詞作表語。
walk還可作“執(zhí)行任務,徒步測量”解。
walk除作“遛馬〔狗〕”解時外,一般不用于被動結構。
n.(名詞)walk用作名詞時的基本意思是“步,步行”,尤指為了散步或鍛煉的步行,引申可作“步行的距離”“走路的步態(tài)”“步行的速度”“散步的場所”“步行的路徑”解。
walk用作單數可數名詞時,常與不定冠詞a或an連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