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vt.說服;勸說
How can I persuade you of my sincerity? 我如何能夠讓你相信我的誠意?
We are persuaded of the justice of her case. 我們確信對她案件的審理是公正的。
I am not fully persuaded by the evidence. 這證據(jù)不足以使我充分信服。
He is easily persuaded. 他這人好說話。
persuade的基本意思是“說服”,指通過曉之以理或動之以情的各種方法如勸說、辯論、懇求等,能使或已使某人相信某事或者接受某建議而做或不做某事。強(qiáng)調(diào)不僅“說”,而且使之“服”。假如只表示“說服”這種動作,而不知對方已經(jīng)或者能否“服”,則不用persuade,應(yīng)該用try〔want〕 to persuade。
persuade既可用作及物動詞,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。用作及物動詞時,后可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; 作不及物動詞時,主動形式常含有被動意義,即主語是被說服的對象,這種用法通常見于一般時態(tài),并帶 easily 之類的狀語,說明“說服”的難易度。persuade還可接以動詞不定式充當(dāng)補(bǔ)足語的復(fù)合賓語。
persuade作“使相信,使確信”解時,其后可接of引出相信的內(nèi)容。當(dāng)of的賓語是that從句時, of須省略。
persuade into可表示“說服某人做某事”; persuade out則表示“說服某人不做某事或放棄某想法”。
persuade可用于被動結(jié)構(gòu)。
以往的語法學(xué)家都把persuade sb to- v 中的to- v 看作是賓語補(bǔ)足語,但現(xiàn)代有些語法學(xué)家認(rèn)為to- v 是直接賓語。